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要求
特种作业人员要求:
施工总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;
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;
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;
专业承包一级(含不分等级)不少于6人;
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4人;
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2人;
特别提醒: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、附着脚手架资质的企业;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
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
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
劳务资质企业中取得 脚手架、模板、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必须配备不少于10名的特种人员;其余分包企业不少于2名。
专职安全员人数配备(C证)
总承包一级不少于4人;
总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3人;
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;
专业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2人;
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;
以下人员必须持A证;
企业法定代表人、企业经理、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注意:(法人和经理可以为同一人)。
以下人员必须持B证;
人员数量及等级,须与主项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或建造员一致,这些人就须持B证。